分类导航
通知公告
会计服务
· 电   话:0535-3480178
· 传   真:0535-3480178
· 邮   箱:ytlanbo@163.com
· 网   址:www.ytlanbo.net
    给我的QQ留言  给我的QQ留言
详细信息
烟台商标注册服务指南
日期:[2012-01-16 10:04:56]   共阅[3550]次
      商标局对商标申请的审查结论关系到一个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商标权能否确立。然而,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

  正由于这种因素的存在,就决定了商标局的审查员在实质审查工作不可能保证判断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说难免会出现工作上的瑕疵。特别是由于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这种个案情况的特殊性,使申请人不可能在申请书中全面反映其申请的客观情况,只有在被驳回以后,才有机会向商标评审机关全面提供。为了保障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利益,《商标法》设置了驳回复审的救济程序。不过商标复审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需要对商标法充分了解并结合该具体案件进行阐述分析,商标复审申请书的撰写水平能直接影响到商标复审的最终结果,也直接关系到商标申请人的利益,建议您委托专业人员代为办理,我公司可以为您提供专业代理服务。

商标复审期限
  如申请人对商标局的审查结果存有异议,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缴纳延期请求费,复审申请人可委托我北京力量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代为专业办理。

当事人提出商标复审申请的方式、途径:

  1、当事人可以通过直接提交或邮寄方式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申请。
  2、委托代理公司代为办理,商标复审的办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需要对商标法充分了解并结合该具体案件进行阐述分析,申请书的撰写能直接影响到商标复审的最终结果,也直接关系到您商标申请人的利益,建议您委托专业人员代为办理,切勿贪图便宜,听信包通过等谎言,我公司可以为您提供专业代理服务。
  3、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申请商标评审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国内当事人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

商标复审费用 
  商标复审案件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收费标准是1500元/件,需在复审相应期限内缴纳,过期视为放弃复审的权利。另外委托我公司专业办理的还要缴纳商标复审代理费1000元,对证据超过100页案情较复杂的复审案件代理费为1500元。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商标复审申请书:委托我公司申请商标复审的,可由我公司代为专业撰写。
  3、商标复审理由(您认为应该通过的理由)
  4、证据材料(证据目录、引证商标、商标使用的实物、照片、商业票据、广告宣传、产品介绍和说明书等附有商标使用的证据。 
  5、商标驳回通知书及其信封(确定送达日期)

商标复审审查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在适用法律上对当事人一律平等;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一般情况下,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复审案件实行合议制度,由商标评审人员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合议组审理商标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4)回避制度; 
  (5)合议制度与独任制度;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应当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合议组由商标评审人员3人或者3人以上单数组成。但审理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商标争议案件,可以由商标评审人员一人独任评审。 
  (6)权利处分原则;在商标评审期间,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和与商标评审有关的权利。 
  (7)材料查阅制度;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代理人可以申请查阅有关材料,并可以申请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规定。

  我公司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无论您是否打算委托我公司专业办理,我公司均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5-2981198。

【字体:   【背景色 -               打印 关闭
上一篇:国家版权局正式启动著作权法修订工作
下一篇:怎样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相关文章
2012司法考试商法考点:商标的注册条件 [11/07]
商标注册出现异议怎么办 [01/16]
烟台注册商标须知 [01/16]
怎样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01/16]
国家版权局正式启动著作权法修订工作 [01/16]
香烟“中南海”商标惹争议 [01/04]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蓝博官博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交换友链   
Copyright © 2022 烟台蓝博会计事务所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30846号-1 鲁公网安备 37061302000471号
电话:0535-3480178 邮箱:ytlanbo@163.com 网址:www.ytlanbo.cn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31号金海创业大厦C座6楼(佳世客对面)  
主营业务:  烟台注册公司  烟台会计培训  烟台代理记账  烟台代理报税  烟台社保代理  烟台商标注册  烟台网络推广 
分享到: